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工作的通知》(甬财会〔2022〕405号),经过申报材料审核、笔试、面试三个环节,按总成绩排名,现将拟成为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人选的60名学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发现存在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人员,请于7月22日前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举报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受理电话:0571---8938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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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端(行政事业类)学员公示名单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