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所”)于1999年12月经浙江省财政厅(1999)第384号文批准由原绍兴县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而成立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3年响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中兴所于2023年3月经浙江省财政厅(2023)第10号文批准由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绍兴地区第1家取得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所自2008年以来多年被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浙江省50强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75位。先后多次荣获“全国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浙江省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绍兴市首届十佳诚信中介组织”、“绍兴市服务业龙头企业”、“绍兴市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二十强”、“绍兴市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等荣誉称号。近年来,中兴所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机遇,以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为宗旨,以质量为导向,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之路。
岗位(项目经理):
招聘人数: 4
性别: 不限男女
是否实习岗: 否
学历层次: 本科及以上
所需专业: 不限
岗位具体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或全科合格; 3.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3年以上; 4.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有责任心; 5.工作地点:宁波。
公司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15楼
邮箱:1621237310@qq.com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5865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