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业务操作规程(2026版)》的通知

浙江会计
2026-05-19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和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总体部署,指导和推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治理与执业质量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号)、《浙江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浙注协〔2024〕119号),我会组织制定了《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业务操作规程(2026版)》(以下简称《制度指南》),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制度指南》共五章,包括:总体目标及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文件依据,审计业务操作规程,制度实例。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及适用范围。明确制度指南旨在系统构建一套科学、统一、可操作的审计业务操作流程,以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为例为各类中小型事务所提供从业务承接至报告出具的全流程标准化指引,注重制度建设的实质效果与灵活运用。

(二)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党建为引领,明确合法性、独立性、谨慎性、风险导向、职业怀疑与合理保证等基本原则,提出保持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

(三)文件依据。列明制度制定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容合法合规、衔接有序,为事务所制定制度提供合规性指引。

(四)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系统构建覆盖审计作业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流程指引,内容贯穿从业务承接与保持、签订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实施(涵盖风险评估、内控测试、舞弊评估、实质性程序及证据收集)、报告编制与复核签发,直至审计档案归档的管理闭环,并在各环节配套详尽的程序表与工作底稿模板,确保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在实务中有效落地。

(五)制度实例。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承接与保持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委派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出具与签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执行分歧解决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咨询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六项配套制度参考模板,并后附业务活动程序表、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等20项附件,便于事务所结合实际参考应用。

二、获取方式

登陆“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er.zicpa.org.cn/OA/#/OA/home),进入首页“行业技术社区”栏目——“其他专业指导”,获取《制度指南》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制度指南》为指导性文件,供中小型事务所参考使用,不设强制执行要求。事务所可参照《制度指南》中提供的方法与示例,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切实提升规范化内部治理与风险防控水平。

《制度指南》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编制,为保障其适用性、指导性与时效性,各单位在后续参考应用时应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行业发展变化,动态更新完善。使用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部联系,联系人:王雨薇,联系电话:0571-88065093。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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