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6〕19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学员所在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4〕1号)要求,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项目已圆满完成,柴小康等64名学员(详见附件1)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证书。其中,陈川等13位同志(详见附件2)考核优秀,同时颁发“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优秀学员”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班毕业学员名单(以姓名拼音为序)
2.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班优秀学员名单(以姓名拼音为序)
浙江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