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局:我市获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4.09亿元

浙江会计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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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财政厅出台新一轮省对市县绿色发展奖补机制,并对2023年度绿色财政奖补进行清算。在省级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积极争取,新的绿色奖补机制不再考核不利于我市的海岛地区森林质量指标,而是新增符合海岛市县实际情况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等指标。经清算,全市2023年度共获绿色财政奖补资金4.09亿元,较上年增长5740万元,其中普陀区及嵊泗县成功纳入2023-2025年省级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支持范围,两县(区)分别可获三年1亿元的政策激励,2023年度共获补助700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落实绿色财政发展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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