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动打造公共服务“幸福颐养”舟山样板

浙江会计
2024-05-08

舟山市财政.jpg


      自开展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以来,我局锚定“老有所养”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强化市域统筹为重点,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养老服务设施空间、资源及服务共享,努力打造“幸福颐养”舟山样板。

      一是整合资源,高标准构建“集中供养”新格局。以提升海岛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感为导向,强化公共服务资源要素市级统筹配置能力,持续发挥财政支持政策效能。配合出台《舟山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实施办法》,完善财政资金补助机制,推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标准市域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水平。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特困人员县域集中供养,将原先30家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缩减为现在的“1+7”共8家,实行全市精神疾病类特困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在定海区第三福利院集中供养,其余人员分别安置在“1+4”大岛的7家集中供养机构,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约300万元,实现基础设施集中共享、资源集约利用。

      二是因地制宜,高要求打响“点面结合”新品牌。鼓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接省级改革试点,打造一站式、集约化的民生服务综合体。按照“功能可拓展、空间可转换、标准能兼容”、“15分钟公共服务圈”覆盖面等要求,统筹安排省市资金500万元,支持分层分类构建县(区)、镇(街)和偏远海岛三级“民生服务综合体”,满足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文化休闲和儿童休憩等多层次、多样式服务需求,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切实提升集约化服务水平。

      三是深化拓展,高质量践行“海岛支老”新风貌。深化全省“海岛支老”成果,支持常态化开展“送教上岛”“守护夕阳”主题行动,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倾斜分配580万元,其中嵊泗县5个岛继续由杭州、嘉兴协作支老,其他县(区)开展市域内“海岛支老2812”行动。市、县(区)两级联动,按照“一域一策”,组织15个本地优质机构与其余16个偏远海岛结对共建,积极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与海岛养老机构结对,推广“政府+慈善+社会力量”小岛养老助餐模式。探索设立“渔嫂管家”“小岛老娘舅”等公益性岗位,深化菜篮子供菜、快递到家、“共享药房”等服务功能,按需轮流派驻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或定期开展服务上岛、共建交流等活动,持续提升海岛养老护理水平和机构管理运营能力。


阅读10
分享
写评论...
推荐文章
1  /  6